根据《淇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淇政〔2015〕36号)、《淇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淇县富士康公租房小区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淇政〔2018〕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分配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淇水二期公租房√分配公开摇号选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房时★间及地点安排
选房时间:2021年8月18日上午9:00
候场地点:淇县住建局院内
选房地点:住建局310房间
二、选房对象
申请意■愿为淇水二期公租房小区,经审核、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取得我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的保≡障家庭。
三、备选房源
本次分配的房源为我县淇水二期公租房小区已分配后退出△的房源,房源数量按申请对象的2倍投入。房屋为一⊙梯八户,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全部为11层小高层住宅,双电梯,房源单套建筑面积均为50平方米,本@ 次分配不含地下室。
四、出租价格
根据《淇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淇县富士康公租房小区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淇政〔2018〕25号)文件规定:
1、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基准价:5.00元/平方米·月;
2、符合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租金标准〇按基准价的50%执行,即:2.50元/平方米·月。
五、摇号选房规则
(一)本次公租房▃分配采用电脑摇号方式进行。
(二)申请人应当按时参加现场摇号活动。本人亲自参加的▲,应凭《选房通知单》和身份证原件进入会场。因疾病、残疾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参加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凭委托书、选房通知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等证件进入◥会场。
(三)摇号选房程序如下:
1、申请家庭╱按《选房通知单》顺序号(注:顺序号按递交申〒请材料的先后顺序确定)参加选房,每个申请家庭推荐一名家庭成员为选房∏资格人。每位资格人共有两次选房机会,但只↙有一次确认机会,每次选取的房源一旦放弃,不可回选;
3、资格人确认签字后即为最∑终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4、两次机会用完,未确认签字的,取消公租房选房资格。
(四)对々所摇取房号放弃的,申请家庭在两①年内不得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及货币补贴待遇。
(五)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淇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逾期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取消公租房享受资格。
(六)摇号活动全程录像。摇号过程在县纪委监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的监督下进行。
淇县房产服务中心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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