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发展改革委:
你单位《关于鹤壁火车站交通枢纽站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淇滨发改〔2021〕202号)收悉,结合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鹤发改基础〔2020〕383号)情况,以及委托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华伦豫〔2021〕034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鹤壁火车站交通枢纽站改造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代码:2102-410600-04-01-165777。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鹤壁市淇滨区黎阳路与站前路交汇处。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拆除现有鹤壁火车站站房及相关用房等房屋464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10315平方米,其中,新建站房建筑面积9085平方米(含地卐下消防泵房);新建过渡用房建筑面积800平方米;还建配套生产房屋建筑↑面积430平方米;并配套给排水、暖通、电力、通信与信息等室内外公用设施。
四、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4347.3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494.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69.55万元,预备费683.20万元。
五、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建设内容,积极做好与自然资源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公司等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手续完备后依法开工建设。
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
(供稿:投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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